台南市安南區本(11)月17日凌晨4時20分發生自小客車因駕駛人無視法令及道路安全,酒後駕車肇事造成車內乘客3死1傷重大車禍傷亡案件,不僅造成多個家庭不幸,其後衍生的社會問題更令人擔憂。
鑑於時序更迭歲末寒冬,就國人習俗而言年終為各行業年終尾牙、婚宴喜慶高峰期,再加以民眾有食用薑母鴨、補藥酒等飲酒趨寒之習慣,致酒後駕車肇事率較為偏高肇事傷亡案件層出不窮。經統計分析,本(97)年1至10月份本市共發生駕駛人酒後駕車肇事案件254件,造成3人死亡(96年同期發生駕駛人酒後駕車肇事案件347件,造成5人死亡),經數據顯示此為高居肇事死亡案件肇因排行榜第1名,另綜觀近年道路交通事故肇因觀之「酒醉(後)駕駛失控」件數均躍居首位,因此加強取締酒後駕車之惡性交通違規已列為警方取締重點工作。市警局於本(97)年10月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工作計194件、其中違反刑法185條之3移送法辦案件計103件;較96年同期177件增加17件、其中違反刑法185條之3移送法辦案件計110件減少7件。
警方本著加強取締酒後駕車惡性交通違規但民眾仍存有僥倖心理,無懼於可能會發生交通事故,市警局除持續加強「酒後不開車」、「代叫計程車」及「指定駕駛」之交通宣導外;為嚴格取締酒後駕車之決心,提高取締酒後駕車執法強度,除每月執行本市同步取締酒駕勤務次數外,各分局為提升執法強度依轄區特性規劃取締勤務(勤務時段採 22時至翌日6時,以6-8人為1組採「縮減車道方式」執行酒測勤務);即日起警察局對於酒後駕車肇事案件防制將規劃以轄區分局分區防制,運用同步執勤方式,統合轄區分局及直屬隊警力,聯合執行防制酒後駕車勤務,針對藐視交通安全之酒駕者予以積極強力取締,以有效防制夜間酒後駕車肇事發生。